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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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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读者在图书馆存放个人学习物品的需求,图书馆开通了“长期寄存”服务,使用规则说明如下:

1. 长期寄存空间包括寄存柜和寄存书架采用预约机制登记,预约系统支持在微信和学习通下使用。凡本校读者均可申请使用,每位读者可申请使用一个寄存柜或寄存书架,使用周期为一个月,使用周期结束后可再次预约,直至每学期止。

2. 寄存预约系统使用说明:

微信扫码或微信内直接“点击链接”登录。学习通扫码或选择“我”登录

登录时选择“其他方式登录”进入“机构账号登录”,机构单位输入“河北师范大学”,下拉菜单选择“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跳转进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

登陆成功:微信直接跳转寄存系统,可以进行预约使用;学习通点击“首页”,在页面顶部点击“首页”下拉菜单选择“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进入平台后选择“长期寄存”进行预约使用。

长期寄存系统功能包括:“预约长期寄存”(手动选择寄存位置)、“快速预约”(系统自动匹配寄存位置)、“预约记录”(可以取消预约)。寄存位置选择界面右下角可以查看寄存空间“区域分布图”。预约时可以选择使用时长(不超过一个月)。

3. 技术部咨询电话:80786322

4. 公共空间寄存柜不建议个人上锁,仅用于存放学习相关物品。不建议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5. 为保证寄存空间被合理流转使用,图书馆会根据读者有效选座、到馆天数、借阅图书等情况,监测寄存空间使用情况,对预约后长期未使用的寄存柜或寄存书架将予以收回,并自动释放预约申请。

6. 寄存柜或寄存书架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如有违规,图书馆将立即取消申请人使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7. 使用期满及每学期末,读者应自行取走物品,图书馆将对寄存空间物品进行定期清理,申请人未及时清理无法进行预约。

8.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违禁物品,凡发现存放违禁物品的使用者,将立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9. 寄存空间使用时间为图书馆开馆时间,闭馆期间不得入馆存取物品,请提前取走所需物品。

10. 使用寄存柜或寄存书架时请自觉爱护公物,损毁寄存柜或寄存书架的行为应对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