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阅证件
1、凡我校正式教职工、统招的各类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从校园卡管理中心领取校园卡,凭校园卡借阅中外文书刊。
2、校园卡归个人自己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借阅者,一经发现,我馆有权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经证实确属借用他人的,停止当事人双方借阅权限2周。
4、冒用他人校园卡(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卡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停止冒用者借阅权限3个月。
5、我馆对不同读者的校园卡设有不同的有效期,过期即行失效。
6、校园卡不慎丢失后应立即到校园卡中心和借书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7、读者因各种原因离校时均应及时到我馆办理还书手续,我馆出据有关证明后,有关单位方可让其离校。
8、在我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需通过校园卡缴付。
二、证件丢失
1、校园卡不慎丢失后应立即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2、读者的借阅情况,图书馆以计算机记录为准,由于丢失校园卡引起的损失,读者责任自负。
三、离校退证
1、凡本校读者离校(学生毕业、结业、转学、退学、出国)或者复学、转系、延期等,以及教职工离校等,需办理离校手续。
2、还清所借全部文献(总馆、分馆和学科资料室、馆际互借)。
3、处理完各种违章情况。
4、应届毕业生在图书馆主页上提交学位论文,并审核合格。
5、完成以上准备之后,持校园卡或离校有关证明办理离馆手续。
以上3、4项集中离校的时间与流程,以当年“离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