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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所需要的图书在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学院资料室未收藏,而其它和我馆有馆际互借协作关系的图书馆有收藏,可利用馆际互借服务,借阅到您需要的图书。服务对象
只限于本校师生。借阅方式有直接借阅、邮寄等。
和我馆有馆际互借协议关系的包括国家图书馆、河北科技大学图书馆、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河北医科大学图书馆及石家庄经济学院图书馆。
一、本市外的馆际互借
1、目前主要通过国家图书馆提供图书原书的借阅。登录国家图书馆网站,点击个人借阅登录,选择“匿名登录”,进入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查找所需图书信息。
国家图书馆外借图书范围:中文基藏库图书、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可供外借。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可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2、到图书馆咨询部填写文献传递委托单,由
我馆向国图的馆际互借系统发出文献请求。
3、图书到馆后由我馆通知读者缴费、取书。
(费用为20元/本)
4、一般申请发出后一个星期左右读者可以得到图书。国家图书馆的图书借期为一个月,计算方法是从国家图书馆寄出日算起,到国家图书馆收到寄还图书的那一天为止,期限一个月,过期将有罚款。
二、本市内的馆际互借
我馆和河北科技大学图书馆、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河北医科大学图书馆及石家庄经济学院有馆际互借协议关系,读者可以免费借阅或阅览协议馆的图书。
注意:读者到协议馆借书或阅览,请遵守协议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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