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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修改稿2023.10.8.pdf

为共同创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和文明园地, 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

一、本馆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自觉刷卡或人脸识别进馆;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与办公室联系同意后方可入馆。

二、注意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谢绝穿拖鞋、背心者入馆。

三、保持和维护安静的学习环境,不在馆内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等;不在室内接打电话;入馆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四、爱护环境卫生,不在馆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馆,禁止充电宝充电。

五、自觉爱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不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书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六、礼貌待人,相互礼让,不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席;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宜带入如学科文献中心等馆舍的物品须存放在“读者存包柜”,并在离馆时及时取走。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七、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八、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和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争做文明读者。

九、对违犯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将停止其在我馆的借阅权。

十、通过馆长信箱和在线留言及时反映对本馆服务及其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校园卡在图书馆使用的管理规定 读者借阅协议    

一、我校正式职工从校园卡管理中心领取校园卡后即成为我馆读者;研究生、本专科生,进修生等计划内招生的学生入学后接受完新生入馆教育即可凭卡入馆借阅。

二、经学校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批准的计划外招生、兼职教师、外籍教师及校内短期培训班学员申请入馆借阅,填写《借阅手续协议书》,由主管馆长批准后,集体到校园卡中心办理开通借阅功能的手续。

三、校园卡借阅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借阅者,一经发现,我馆有权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经证实确属借用他人的,停止当事人双方借阅权限2周;冒用他人校园卡(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卡借书)停止冒用者借阅权限3个月。

四、对教师、全日制研究生开通校园卡远程访问功能,其他有特殊需求的读者经主管馆长批准后,方可开通。

五、我馆对不同读者的校园卡设有不同的有效期,过期即行失效。

六、校园卡不慎丢失后应立即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七、读者因各种原因离校时均应及时到我馆办理还书手续,我馆出具有关证明后,有关单位方可让其离校。

八、在我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需通过校园卡缴付。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一、借还规则

1、图书借还按照各馆藏地分区域管理:图书借阅一区、学科文献中心实行人工借还;图书借阅二区、三区实行自助借还;样本书库、古籍特藏库实行闭架阅览。

2、借书:持本人校园卡办理借书手续。自助借阅图书时,读者需将校园卡放置在读卡区,按照提示输入密码,选择借阅册数,将书脊向下竖放在放书区,确认借阅成功后退出。

3、还书:还书时需在自助借还机上选择“还书”模块,将要还回的图书放置在放书区,确认还书,提示成功后,即归还完成。

4、续借:图书续借手续应于还期前十日内办理。图书馆网站、移动图书馆、服务台皆可办理。

续借步骤:登陆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续借”即可。

5、预约:可借图书全部借出时,方可进行预约。预约图书一经回馆,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读者。通知发出七天后,未办理借书手续,图书将进入书库流通。每种图书允许三位读者同期办理预约手续,并按预约先后顺序提供借书服务。

预约步骤:登陆我的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检索预约图书→预约申请→执行预约。

6、借书数量及期限

读者类型
借书册数
借书期限(天)
续借期限
预约册数
本科生
203020(续借之日起)(天)
2
研究生、教职工
30180605
教育/农村硕士等109060
馆际互借230
其他53020
短期进修的读者,如国培、继续教育等读者,只阅不借。
其他读者,如附中、藏校等相关协议单位读者按照教工待遇。

7、读者需按时还书。

8、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借书期限内。假期前应归还的图书,逾期不归还,假期计入借期。

9、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图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赔偿。

10、本馆对借出的图书遇有急需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还通知后,应及时归还。

二、阅览规则

1、读者入室前,应将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书刊等存入存包柜,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

2、读者进入阅览区,应使用座位管理系统刷卡取号,对号入座,再行选取所需书刊,并在室内阅览。因占座问题发生的纠纷由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并按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定进行处理。

3、自觉维护架位整齐,请勿随意抽插、摆放图书;若发现错架乱架,请予协助整理。

4、阅览区书刊只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需经主管馆长批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5、如需复印,须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在本馆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借出和归还时读者和工作人员均应对书刊的完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借阅逾期、损坏、遗失及盗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根据校财[2018]05号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制定图书借阅损坏、遗失及盗窃书刊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本馆实行限期外借制度。

二、读者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对书刊有撕割、拆散等损坏现象者,按赔书规则赔偿;采取"偷梁换柱"手段,对书刊原芯据为己有者,按盗窃书刊论处。

三、损害或丢失书刊条型码、磁条、芯片者,收取2元工本费。

四、遗失书刊者,应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原书刊购买不到时,按下列规定偿还:

1、赔书:同一版本图书+5元加工费。

2、赔款:图书遗失后视图书价值与馆藏复本数量按以下规定赔偿。

(1)1949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每册 300-3000元,特殊的图书按照市价赔偿。

(2)1950—1970年出版的图书,每册赔偿40-100元,特殊的图书按照市价赔偿。

(3)1971—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8-15倍赔偿,最低赔款不得低于40元。

(4)1990-200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2000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5倍赔偿。

(6)  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折合人民币的5倍赔偿。

(7)古籍、珍贵图书按估价的10倍赔偿,同时停止借阅3年,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8)成套多卷书、丛书、配套工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原价的3倍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如有单册价钱,按照单册图书规则赔偿。

(9)期刊散本丢失一册,按年定价赔偿,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3倍赔偿并收取5元装订费。

3、书刊赔偿后3个月内又找到原书刊且无损坏时,可将原书刊交还本馆,并上报一卡通中心退还赔书款。

文献复制管理规定

  图书馆为校内外读者提供馆藏文献的复制服务。为保护书刊、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版权和国家机密,特做如下规定:

一、读者复印书刊资料,需经本馆工作人员允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复印时严格遵守版权保护法律规定。

二、解放前出版的报刊和图书、建国后至1965年以前出版的报刊和图书不予办理复印,但可以拍摄照片。

三、馆藏善本书、珍本书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馆藏线装书不允许热电复印。

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定

一、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本馆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读者凭校园卡上机或办理阅览手续。

三、自觉遵守阅览秩序,文明上机操作,保持机器设备及环境清洁;下机前应退出网关并关闭计算机,闭馆前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关闭机器,并将鼠标、键盘、椅子等归位。

四、爱护并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凡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受损设备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五、读者不得自带声像资料阅览,应规范使用自带U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要的软件程序安装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指导下进行;因违规操作造成系统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任何人不得使用可能造成系统故障、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及措施(如更改机器名、IP地址,发布视频广播等);不得故意传播病毒及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及网管软件;不得使用任何方法进入他人用机或公共用机进行非法删除、复制、改动计算机的系统和文档等活动;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严重者将暂停借阅权限,同时移交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不得扫描、试图非法登陆、攻击图书馆的服务器、路由、网关等;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严重者将暂停借阅权限,并移交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尊重知识产权,遵守著作权保护法规;不得使用各种工具软件恶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随意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违反此规定而引起法律纠纷者一切后果自负。

九、任何人不得在电子阅览室浏览与发布如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所有读者都应互相监督,对违反本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举报,举报经查证落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自修室使用管理办法

一、自修室是提供给校内读者学习的地方,所有读者要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读者严格按“座位管理系统”分配的座位就坐,任何人不得用书包、坐垫等物品占用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如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值班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三、注意节约用电,自然光线充足和闭馆时要随手关灯。

四、值班工作人员要定期巡视,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读者。